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某部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批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交付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外资企业投标。
1. 时间:****年6月**日至****年 6月**日,每日8:**-**:**(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及线下报名递交报名资料。
电子邮件报名要求: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3. 线下报名地址:**************(乐平市凤凰大道香樟光华苑6栋***号)
4. 售价: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 投标截止时间:****年 7月** 日 ** 点 **分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楼开标室
3. 开标时间:****年 7月** 日 ** 点**分(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乐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开标地点进行签到。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投标方除法定授权人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开标会前将核实所有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的江西赣通码及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确保为“绿码”。健康码为黄码的和未接种新冠疫苗(****细胞)的、未佩戴口罩或体温超过**.2℃、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律不得进入投标会场,相应取消投标资格,开标会期间需全程佩戴*次性医用口罩,外地来本市的投标人需提供**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单。疫情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等情形,不允许开展招投标活动,开标时间将可能往后顺延。
(2) 因充分考虑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能按时到乐平市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方可在景德镇地区内找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方须默认开标结果。开标前委托代理人须出示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须说明委托原因、附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且须经过开标会工作人员核实,未提供以上文件和证件者不予入场。
1、招标单位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凤凰大道香樟光华苑6栋***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年6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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