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购城区道路交通护栏清洗和日常维护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国购名城**号楼2单元-****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购城区道路交通护栏清洗和日常维护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道路护栏清洗总长约*****米,每月全面清洗2次,*年**次。 服务要求:具有不少于2辆护栏专业机械清洗车(为避免护栏专业机械清洗车逆行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左侧清洗至少1辆、右侧清洗至少1辆)、不少于2辆总质量7吨及以上清洗车等项目所需专业保洁设备,须能够满足道路护栏清洗和护栏清洗后被污染路面的清扫保洁需要。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邓峰、戴小杰、王楚(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3.开标日期:****年**月7日
4.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证书编号:**********
5.业绩:本项目不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不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无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魏武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号****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谈判文件、更正公告
2.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8日
谈判文件.***更正公告.****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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