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员 | 质量员 | 资料员 | 材料员 | 预算员 | ||||||||||
*** | *** | 李宸昊 | 王朝辉 | 刘德森 | 解礼斯 | 李颖 | 刘爱兰 | ||||||||||||
证号 | 蒙 ************ | *********** | 蒙建安**(**** )******* | ******************* | ************* ****** | ******************* | ******************* | *******************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乌海市海勃湾区****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新华小区、邮电小区、客运楼、市土地楼、饲料楼及中行小区); 2、海勃湾区新华西街道办事处(关于民乐小区、建新佳苑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 3、****年乌海市乌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期); 4、乌海市海勃湾区****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点式楼、矿务局转角东楼、矿务局转角西楼1栋等小区); 5、****年乌海市乌达区城镇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建设项目; 6、乌海市海南区****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标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海勃湾区新华西街到办事处(关于民乐小区、建新佳苑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被评为****年度乌海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2、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获得2***年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6、获得***1年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7、获得***2年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1、(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4)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我陈先排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证号:蒙************,目前无在建工程。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的任何职务,若有虚假,*经查实,愿意承担*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切损失。 3、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 材料员 | 施工员 | 预算员 | 质量员 | 资料员 | ||||||||||
宁杰 | ** | 李昌 | 樊星 | 崔春梅 | 崔灵利 | ||||||||||||||
证号 | 蒙************ | *********** | 蒙建安 **(****)******* | ******************* | ******************* | ******************* | ******************* | *******************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赛罕区大学西路街道办事处****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第*标段; 2、阿鲁科尔沁旗巴彦花镇东沙布台卫生院建设项目; 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改造工程(第*批)施工*标段; 4、阿拉善左旗 ****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 5、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 年人民路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第*标段:市委1-4#(**号院)); 6、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 **** 年信用社住宅楼等 ** 个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第*标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乌拉特中旗第*小学建设项目”工程被评为****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2、“内蒙古两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宜生物肥厂建设项目”被授予****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金奖); 3、“奶制品饮料加工建设项目2#生产车间(*期)项目”被授予****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优质工程质量奖(银奖); 4、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获得2***年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8、获得***1年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9、获得***2年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1、(1)本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 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 ”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4、(1)本公司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本公司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公司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4)我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 附件 B 无效标条件 ”中的任何*项规定。 |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 | / |
4、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街坊**号综合楼*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系人:**
联系方式:***********(座机)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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