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允许联合申请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元) | 受让人名称 |
---|---|---|---|---|---|---|---|
1 | ************** | 榕江县仁育村屠宰场东侧 | 工业用地 | ***.0 | ** | **.0 | 贵州省雅洁酒店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兴隆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吴树明
电子邮件: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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