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松阳垃圾处理场运维及飞灰填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松阳垃圾处理场运维及飞灰填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出资(特许经营者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灵寿县松阳垃圾处理场运维及飞灰填埋特许经营项目
(2)特许经营期限:7年
(3)服务标准:以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管理规范和项目实施机构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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