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县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装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寿县寿春镇西门外定湖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3月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需求3.1寿县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层实验室区域中3至4层安装“第**项普通灯具、**项普通灯具、**项普通灯具、**项普通灯具、**项普通灯具、第***项空调器、第***项空调器、第***项空调器、第***项空调器、第***项空调器、第***项空调器”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现删除。
2、对原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需求3.2寿县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层相关业务区域中数字化门诊以及智慧疫苗自动化工作站“第**项普通灯具、第**项监控摄像设备”;培训中心设备的“第**项显示设备、第**项显示设备”;1至2层安装的“第**项空调器、第**项空调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现删除。
更正日期:****年**月**日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内容表述不*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寿县寿春镇西门外定湖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朱丽娟(代理机构)
电 话:***********、***********、***********
*、附件
1.寿县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装修项目(*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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