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循环水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报价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近期相关石化企业循环水系统因压力及流量波动发生了对装置正常生产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本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调节循环水总管的压力及流量,同时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因调节管网压力及流量所获得的节能率。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范围及要求第6条项目目标及节能效果保证值中“节能效果保证值:1. 投标人保证第*循环水场实施技改措施后年投用≥****小时的年平均综合节电率不低于 6 %。2. 投标人保证第*循环水场实施技改措施后年投用≥****小时的年平均综合节电率不低于 8 %”修改为“节能效果保证值:1. 投标人保证第*循环水场实施技改措施后年投用≥****小时的年平均综合节电率6~** %。2. 投标人保证第*循环水场实施技改措施后年投用≥****小时的年平均综合节电率8~**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节电率范围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年3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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