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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集镇学校食堂食材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企业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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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招标 | 夏集镇学校食堂食材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序号: ****-*****-***

一、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夏集镇中心初级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夏集镇学校食堂食材联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采购概况:

1、供货地点:宝应县夏集镇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

2、供货期限:壹年(具体期限以合同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

四、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十二个标段:

(一标段)新鲜猪肉(含排骨、大排、猪蹄):要求通过猪肉上蓝花标识能够清晰地辨认宝应当地屠宰的新鲜一级猪肉,需在本校食堂分类加工到位,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阴性检验证明。

(二标段)鲜鸡,鲜鸭,鲜鹅:要求去毛、去内脏,整只供货,提供动物检验合格证明。符合宝应县活禽宰杀相关规定,整鸡、整鸭、整鹅现场分割。

(三标段)熟牛肉、生牛肉:提供《动物检验合格证明》,无注水注胶、新鲜、正宗、优质牛肉。(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四标段)冷冻类食品:(鸡大腿,鸡翅,春卷,南瓜饼、鸡脯、虾仁、玉米粒、蛋饺等)提供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冷库。(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五标段)大米:产地:宝应或高邮。25kg包装,必须达国家一级标准,颗粒饱满,无杂质口感圆润香甜。供货时提供本批次检测报告。(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

(六标段)调味品、干鲜:酱油老抽、生抽、酱,料酒,镇江香醋等,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

(七标段)鸡蛋:新鲜无破壳、无变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

(八标段)蔬菜:提供新鲜蔬菜瓜果,色泽鲜艳,无变质腐烂,无农药残留,提供检验证明,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九标段)豆制品:符合豆制品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

(十标段)水果:新鲜进口香蕉、红富士苹果,橘子,西瓜等色泽鲜艳,无变质腐烂,无农药残留,提供证明,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十一标段)食用菜籽油和调和油:推荐品牌为金龙鱼、福临门、鲁花,供货时提供生产批次合格证明和本批次自检合格证明,包含品牌包装、20升包装、压榨、非转基因,只能选择推荐品牌中的一种。(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

(十二标段) 水产品:①草鱼、鲫鱼、黄鳝等外观鲜活,鳞、壳等完整有光泽;②虾类头尾完整,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呈青绿色;③所供鱼肉新鲜,须为当日宰杀。(提供由村或农业合作社开具的产地证明或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

五、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销售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4)三、四、五、六、七、九、十一标段需提供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供应过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的供应合同:供应过教育系统的供应商2021年以来的中标单位由代理公司提供,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供应商提供2021年以来的网上中标证明(网上截图)(合同原件现场核验,留存复印件,报名后代理公司核实证明真假,虚假证明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且报名费不予退还)(所提供的业绩与所投的品目一致,例如业绩新鲜猪肉的不可以投其他的品目);

(6)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供应商必须有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其中四标段冷冻食品投标单位必须有自己独立冷库(如是自有房产要提供房产证明,如是租赁商铺、摊位,要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或收据,并提供经营场所的照片等证明材料,四标段还要需要提供独立冷库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基地参加投标的,也要提供相关证明。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经授权人本人签字);④销售人员的健康证(有效期内)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四、五、六、七、九、十一标段提供,其他标段不做要求);⑥投标人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第(5)的合同、网上中标截图;⑦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无犯罪记录证明;⑧供应商必须有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其中四标段冷冻食品投标单位必须有自己独立冷库(如是自有房产要提供房产证明,如是租赁商铺、摊位,要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或收据,并提供经营场所的照片等证明材料,四标段还要需要提供独立冷库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基地参加投标的,也要提供相关证明。

3、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3月18日~03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吾悦广场东侧吾悦公馆9号楼三层301室报名)。

八、评标办法:资审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办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2项。所有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十、发包价:

(一标段)新鲜猪肉、仔排骨:宝应屠宰场出厂价+1元/斤(含加工费)

(二标段)鲜鸡,鲜鹅,鲜鸭: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10%。

(三标段)鲜牛羊肉: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10%。

(四标段)冷冻类食品:宝应农贸市场零售价下浮10%。

(五标段)大米: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18%。

(六标段)调味品、干鲜:苏果超市价格下浮25%。(非促销价)

(七标段)鸡蛋: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10%。

(八标段)蔬菜:扬州市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批发价上浮28%(扬州发改委官网价)。

(九标段)豆制品:宝应农贸零售价下浮10%。

(十标段)水果: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20%。

(十一标段)食用菜籽油和调和油:苏果超市价格下浮18%。(非促销价)

(十二标段)水产品:宝应市场零售价下浮10%

十一、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如有摊位需提供摊位租赁证明),四标段:冷冻食品投标单位必须有自己独立冷库,中标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冷冻食品投标单位的独立冷库)进行现场核实并查验相关执照,若无经营门市或经营摊位的(冷冻食品投标单位无独立冷库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各标段中标单位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采购方无关。

3、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一旦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参加本次招标资格,并不得参加以后教育系统的各类招标活动。

4、苏果超市的价格,按城区时代路店采价。

5、 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各标段中标单位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采购方无关。中标单位全面配合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不得干预食堂管理和食谱的制定,并遵守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

6、所供食材有保质期的必须是前三分之一的时间。

7、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

8、供应商报名时需确认招标公告内容并签署《供应商承诺函》。

十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0000元(以现金形式带至开标现场),未中标人保证金将在开标后现场退还。

2、定标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资格证明文件是不真实的或宣布中标后弃标不签合同或未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将没收不予退还。

十三、食材价格确定方法:

食材市场零售价确定方法:由学校牵头,组织餐厅保管员、采购员、餐厅经理、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成立联合询价组,按照发包价格定价方式询价(农贸市场调研的调查对象为3家以上市场的零售价组成综合价),形成调研报告,如遇突发性市场价格波动,价格上下浮动超10%,对于价格上涨部分,供应商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仍由上述人员临时突发询价,形成调查结论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按照新价格执行,如遇大幅度下降,供应商应该及时告知,直接按照下降后的价格进行处理。如果隐瞒不报,学校有权在后续的供应中对前面的部分进行追偿,并列为不诚信客户,不排除取消供应资格,按照程序重新组织招标。价格(蔬菜除外),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价格信息的收集汇总,经询价小组的询价结论与网站价格进行不少于每周一次的比对,发现价格异常的需要立即汇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

十四、结算方式:

1、每月一结,结算时必须提供财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税务发票。

2、结算资金打款方式:如企业中标,则与企业基本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如个体经营户中标,则与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的合法账户发生资金往来,用于货款的结算,不与送货人或授权委托人发生任何资金往来。

3、所有货款结算项目内容,必须在中标项目范围之内。

4、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之间帐户的资金结算,只能是中标食材的货物结算,不能用于其他代收代垫往来结算。

十五、退出机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采购小组确认后,将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中标人的配送工作,并自动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同时,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中标人配送食品原材料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中标人应具备专门的配送人员和车辆,若达不到要求,经两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③中标人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两次及其以上;

④经查实,中标人故意向采购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⑤经查实,中标人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⑥中标人不能按照协议供货要求提供商品,并造成供餐事故的;

⑦遇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供货商隐瞒不报两次及其以上。

⑧采购人组织以中标人实地勘察,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2、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中标人提出放弃或被取消供应资格的,不得参与下一轮甲方组织的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商公开招标采购。

3、若第一中标人提出放弃或被取消供货资格的,则第二中标人获得中标资格;若第二中标人提出放弃或被取消供货资格的,则第三中标人获得中标资格,依此类推。

十六、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日下午15时30分。

十七、开标地点:宝应县吾悦广场东侧吾悦公馆9号楼三层开标室。

十八、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及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夏集镇中心初级中学

联系人:葛正荣 联系电话:135117007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纯 联系电话:18952560048

十九、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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