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采购心电图机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玉龙路****号湖南大厦办1-****
成交金额:********元整(¥***,***.**)
采购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4年0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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