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兴安县城乡园林市场化项目 | (*)完成兴安县城区 *** *㎡环卫保洁及 **.*** *㎡园林绿化养 护工作,含县城区各级街道、人行道、车道、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院落 (含地下通道、凉亭桥梁)人工、机械清扫保洁、道路清洗和洒水降尘, 水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保洁范围内垃圾桶及时维修、按位摆放、定期 清洗、垃圾按班清掏。 (*)完成兴安县城区 8 座公厕保洁工作。 (*)完成兴安县城区及县域所辖的兴安镇、高尚镇、严关镇、溶江 镇、界首镇、湘漓镇、崔家乡、白石乡、漠川乡、华江乡 ** 个乡镇垃圾 转运工作。 (*)完成兴安县人民政府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 | ****.** | ****年**月 | 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 服务期为*年,每年****.***元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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