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出山镇境内****国道至齐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出山镇境内****国道至齐庄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平县出山镇境内****国道至齐庄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西平县境内
2.3项目编号:****-****-***
2.4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西平县齐庄至****国道路段,**宽道路长*****,6.**宽道路长*****.拆除原混凝土路面,新建*****%水泥稳定砂砾基层+*****%水泥稳定碎石+*******水泥混凝土面层,路肩培土,波形护栏,道路标识牌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图纸、清单、答疑(如有)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证合*);
3.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5 ****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 D 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附查询网页截图)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锁的要求准备好**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业务受理大厅**窗口办理**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5 月 7 日8:**时至 ****年 5 月 ** 日 ** 时,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密钥)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0元。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详见*****://****.*********.***.**/*******/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各投标人登录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4.5投标截止时间:****年 5 月 ** 日 ** 时 ** 分。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下按标段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各投标企业应如实填报诚信库信息,因交易主体自行填报信息的错误、缺项、虚假而造成的后果由交易主体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以转账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次性足额存至***********指定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受理。(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见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功能的通知》。未按照要求或者投标截止后未到达指定账户,投标文件可不被接受或者按无效标处理。注:提交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并及时进入驻马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整(*****.**元)
6.4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5收款单位:***********
7.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7.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7.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特别提示
因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具备视频直播、语音通话等,对网络带宽及硬件要求相对较高的功能,故投标人在参与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项目时,需确认是否满足如下要求:
1、网络要求:网络带宽**以上。
2、硬件要求:电脑要求内存**及以上,且需配套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并确保其均能正常运转。操作系统要求********及以上,**浏览器****及以上。
3、人员要求:对于参与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投标企业代表,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操作。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
地址:河南省西平县中原大道东段
代理机构:河南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柏苑街道办事处院内**号
监督机构:*****************
电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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