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蔡金镇垃圾清运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通桥区蔡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通桥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薛萍,邹洪涛,金涛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通桥区蔡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通桥区蔡金镇蔡金场社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腾旺纳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苏怀路***号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
附件2 | 蔡金镇垃圾清运磋商文件(**********)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桔荷路**号1幢5单元1楼**号 | ***,***.**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蔡金镇垃圾清运 | 对全镇8个行政村(原**个行政村合并为8个村)和社区(包含蔡金中小学和农贸市场)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池)等垃圾按要求运输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严禁将垃圾私自倒在道路旁边、绿化带、河道、排水沟(渠)或其他非指定区域。 | 1、道路与各类广场地面不得有人畜粪便、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落叶、砖头石块类杂物、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 2、绿化带内保持干净整洁,垃圾随产随清,不得有宠物粪便、烟头、纸屑、瓜皮果核等垃圾杂物,不得有废物堆料,植物叶面不得有积灰、痰迹,树干不得有污痕和树挂。 3、环卫设施保洁。对集镇范围内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箱)等设备每月清洗,外壁不得有明显积尘,设置点及周围2~**内无垃圾、污水、积泥、灰带等污迹污垢,无焚烧痕迹,无恶臭。垃圾房、垃圾池、垃圾桶(箱)周边无外溢、无积水、无乱堆乱放现象,夏季每周药物消杀蚊蝇等。垃圾车在作业结束后车辆表面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垃圾收集车辆无破损,每周清洗*次,保持车辆外观干净整洁。 4、清扫作业周期。按照早上清扫、白天保洁的原则安排,每日上午6:**至**:**点全面清扫两次,每日6:**-**:**除全面清扫时间外为巡回保洁时间(作业时间可根据特殊情况或季节变化进行调整)。遇严重污染、季节变化、迎检等特殊情况,按镇政府通知要求进行清扫和保洁,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两年 | ★1.遇到检查等特殊时节,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扫人员,确保场镇卫生干净整洁,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本项目配备的清扫和清运人员不得少于9人。(含转运车辆驾驶人员) | ***,***.** |
薛萍、邹洪涛、金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号文件规定,实行成本加合理利润,收取人民币****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价******元/年,服务两年。
名称:乐山市*通桥区蔡金镇人民政府
地址:*通桥区蔡金镇蔡金场社区
联系方式:****-*******
名称:*川腾旺纳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苏怀路***号1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川腾旺纳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