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期智能化工程
的澄清答疑2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涡阳县职业教育园区*期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问:招标文件第*章评分办法《商务及技术详细评审标准》2.2.3(1)投标人奖项中,“****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实施的公共建筑工程智能化工程,获得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个得4分,满分4分”。交通运输类建筑中的港口、码头工程(含智能化系统)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由**日历天修改为**日历天,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须在投标函中同步调整。
招标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日期:****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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