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城区环卫保洁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编号:********-**-****)不见面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于都县城区环卫保洁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变更内容一: 原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5.1.2 承包后,要求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增长。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环卫工人实际人数不少于900人(5%范围内人员减少属合理流动)。原承包公司员工按自愿原则全部转入新承包公司,依法重新签订合同,保留工龄并发放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不低于15 元/月,不愿转入的由其自主择业。 变更为: 5.1.2 承包后,要求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增长。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环卫工人实际人数不少于900人(5%范围内人员减少属合理流动)。原承包公司员工按自愿原则转入新承包公司,依法重新签订合同,发放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原工资标准,后续工资稳定增长。不愿转入的由其自主择业。 变更内容二: 原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5.1.3 进场时中心城区设备投入按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提供的设备清单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设备总价原值不低于3500万元(除接收原承包公司旧设备外,不允许新增旧设备)。于都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承包公司设备进行评估,经评估,设备总价值为人民币9871759.00元。评估结果中的设备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接收,最终以实际接收设备的数量计算费用,费用分2个阶段支付给原承包公司,分别为设备过户前支付50%,设备过户完成后支付剩余的50%款项。第三方评估服务费用人民币4.7万元,由中标商承担并一次性支付。设备清单明细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PDF。 变更为: 5.1.3进场时中心城区设备投入按“5.4附件二设备配置要求”设备清单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设备总价原值不低于3500万元(除接收原承包公司旧设备外,不允许新增旧设备)。原服务企业的相关设备,由中标企业与原服务企业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一致同意后自行签订相关设备转让合同。 变更内容三: 原招标文件33.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的垃圾分类方案, (3)投标人具有独立的垃圾分类运营团队及技术力量:投标人的技术团队中,具有的相关“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3人的得2分;4-5人的得4分;6-7人的得6分;8人及以上的得8分。本项满分为8分。 变更为: (3)投标人具有独立的垃圾分类运营团队及技术力量:投标人的技术团队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垃圾分类”相关能力证书,1-3人的得2分;4-5人的得4分;6-7人的得6分;8人及以上的得8分。本项满分为8分。 变更内容四: 原招标文件33.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的管理团队配备,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团队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拟投入的项目副经理(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机械工程工程师职称,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职称的得2分。以最高等级一次性得分。 变更为: 删除该条评分项,将分值调整至安全生产保障方案(1),调整分值后的内容为“(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作业方案;②文明作业方案。评审专家发挥专业能力判定,全部满足以上2点的得3分,每满足任意1点得1.5分。” 变更内容五: 原招标文件33.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企业认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①提供企业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AAA的得0.3分;AAAA的得0.6分;AAAAA的得1分。以最高等级一次性得分。②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③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④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上述②-⑤每提供一项认证得1分。本项满分5分。 变更为: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①提供企业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AAA的得0.5分;AAAA的得0.8分;AAAAA的得1.25分。以最高等级一次性得分。②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③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④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上述②-④每提供一项认证得1.25分。本项满分5分。 变更内容六: 原招标文件33.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的综合实力,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承接的环卫项目业绩。 ①承接单个项目服务年限不少于1年(含)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本项累加最高得3分。 ②承接单个项目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并且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转)运、垃圾分类、智慧环卫平台”四项内容的,每份有效业绩得1分,本项累加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可只提供反映以上内容的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一年一签的合同只计算一次,业绩不重复计算。) 变更为: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身承接的环卫项目业绩。 ①接单个项目服务年限不少于1年(含)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累加最高得3分。 ②承接单个项目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并且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转)运、垃圾分类、智慧环卫平台”四项内容的,每份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累加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可只提供反映以上内容的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中标多年限的项目,且是一年一签合同的,业绩年限以中标年限为准,且业绩只计算一次;业绩不得在①和②重复计算。)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变更公告为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变更后的补遗招标文件已发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敬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自行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广场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永红村塘排组华冠商务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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