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汉泉至燕窝里一级公路渝钤大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省道汉泉至燕窝里一级公路渝钤大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规定,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做出如下修改、澄清及答疑:
第一条:投标人疑问解答
1.1投标人问:请明确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类别名称”。
答:项目名称为:省道汉泉至燕窝里一级公路渝钤大道工程;工程名称为:省道汉泉至燕窝里一级公路渝钤大道工程施工;类别名称按以下两种表述方式均可,例:I类或I类(土建)。
1.2招标文件第18页“附表四 业绩要求”中的相关业绩(2.修建公路新建工程(建设性质)4(车道数)车道及以上一级或以上公路(公路等级)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0万元的标段不少于1个,且该标段中必须含有路基、沥青砼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采集的业绩信息需要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一致,导致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采集的业绩信息未体现路面工程为沥青砼路面,实际所提供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认可?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是否可以?
答: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采集的业绩信息为准。
1.3招标文件第14页“2.4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计划2024年6月开工,2026年6月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与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Ⅰ类别计划总工期:73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计划交工日期:2026-06-29”,这2处对本项目工期描述不一致。请问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工期的填写以哪个为准?应如何填写?
答:工期以“第2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Ⅰ类别计划总工期:730个日历天”为准。
1.4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提供建设性质为新建的公路业绩,我公司提供公路业绩名称带有改扩建,但90%以上施工内容是新建,含部分改扩建施工内容,可提供业绩证明,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业绩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答:本项目业绩招标文件要求的是新建工程,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备案的建设性质为准,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即可。 第二条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已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了修正,请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清单补遗”中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并按该工程量清单(省道汉泉至燕窝里一级公路渝钤大道工程招标清单(1)、(2)、(3)、(4))填报投标报价。
第三条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明确如下: 类别 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元)
Ⅰ类 Ⅰ标段 349023908 招标人:新余市汇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投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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