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底经济开发区吉星北路**号****仓库或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合法法人机构。
3.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元人民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型产品供货能力;近3年内具有类似供货业绩(主要业绩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标包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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