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综合服务中心教学区域视频监控改造增加点位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中南街道服务外包园4号楼***室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枪式红外摄像机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 数量:2台 单价:***.**元/台 |
*、评审专家名单:
王焕义、孙超、方卫红、潘丽华、秦骏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单位业绩:(1)苏州欣隆光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控采购合同;(2)芜湖市台欣智控技术有限公司监控采购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南湖路1号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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