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濉溪县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河西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曹新立 韩玉芹 ***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岱河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濉溪县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河西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1
*、项目名称:***********濉溪县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河西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河路***号
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濉溪县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河西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本次项目区范围为濉溪县老城片区、河西片区,规划范围东至中心城区东边界,西至王引河、红枫路,南至中心城区南边界、银杏路,北至人民路,面积约**平方公里。 |
服务要求 | 濉溪县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河西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濉溪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结合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规划分区,根据总体规划提出的单元划分原则和要求,以自然地理实体、重要廊道和行政管辖范围为边界,按照主导功能明确、建设规模适宜、生活圈设施完善、传导管控有利的原则,结合已编详细规划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对中心城区范围开展单元划分并明确整体性控制要求。在单元划分的基础上开展濉溪县中心城区老城片区、河西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1、服务内容:(1)单元划分与整体控制;(2)单元详细规划 2、工作程序和方法:工作程序和方法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要求完成。 3、主要成果: (1)单元划分与整体控制 成果包括单元划分研究报告、图件及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电子数据等)。 (2)单元详细规划 单元控制性规划编制成果内容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划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包括规划文本、单元图则、图件、附件及电子数据(含数据库)。 |
服务时间 | 3** 日历天(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工作时间要求为准。) |
服务标准 | 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成果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曹新立 韩玉芹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电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岱河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次报价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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