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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湫校区)工程(初中部)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湫校区)工程(初中部)(项目名称)已由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嘉港区建〔****〕**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嘉兴港区,东至栈船港,北至规划东苑路,南面为东栈港。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面积*****.**平方米,地下面积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传达室、行政综合楼、变电所、地下室、两个户外篮球场、两个户外排球场、*个***米跑道田径场、*座跨河桥梁、红线外沿河景观绿化。
项目总投资约*****.***元,工程费用约*****.***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龙湫校区)工程(初中部)施工,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修、安装、室外工程、电力变配电、给排水、弱电、天然气系统、输油管线维护等内容施工以及部分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企业资质有效期核定按照 **** 年 ** 月 ** 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工作提示”执行;
3.2申请人自 ****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其他建筑工程等,其中民用建筑包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施工许可证,两者缺*不可,时间以施工许可证上反应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致时,依次按照施工许可证、合同协议书的优先顺序进行认定。若上述证明材料载明的项目名称信息不*致时,还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说明)
3.3 申请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年7月1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号)文件的规定。
3.5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 号)的规定;
3.6 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7 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8 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上述 3.6-3.9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申请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自行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7 月 ** 日 ** 时**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分~**时**分将密封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套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由申请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法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携带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未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号)指定开标室(2楼或3楼,详见当日开标室门口电子公告牌)。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嘉兴市平湖市陈山路1号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号科技京城6楼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 年 6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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