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清河行动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水面工作船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0:**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萧县政务中心*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路**号1号楼A区**层****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购置清河行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清河行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5月**日 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购置清河行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2投标单位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钢质*般船舶*级Ⅳ类及以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
时间:****年5月**日至****年5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
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 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截止时间:2***年 5月**日 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时间: ****年5月 **日 9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 ***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名 称: *****
地 址: 萧县政务中心*楼
联系方式: **************
名 称: **********
地 址: 萧县中山南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4. 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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