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答疑(*)
致各投标人:
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有关答疑纪要如下:
*、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1: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商务部分“资信评分标准(8分)2.企业综合实力(2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自行承接全过程咨询中的设计、监理、勘察内容的,得2分”。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管理应由牵头单位负责实施,如牵头单位同时承接设计、监理、勘察内容的,应当被认定为独立投标人。此条款是否调整为:“本项设计、勘察、监理任务由*家单位承接的,得2分。”更为合理!
答:此条款调整为:本项目设计、勘察、监理任务由投标单位中任*成员单位独立自行承接的,得2分。
问2: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资格文件中“*、拟分包企业情况表”项目专项拟分包企业未明确的,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暂不填写?
答:详见本项目补充通知(*)第**点:由中标人中标后进行分包。投标文件无须填写。
*、招标文件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统*修改为:****年7月17日**时**分** 秒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编号:********************)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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