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兰溪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兰溪市填埋场库区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及陈腐垃圾挖掘焚烧(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雨污分流)项目。
2、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所示内容;
3、工程造价:**.*****元。
4、工期:**日历天。
*、资格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2:**时至5:**时。
2、地点:**************(兰溪市振兴路***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原件或*维码能够被扫描识别的复印件,未提供原件且复印件上的*维码不能被扫描识别的不能报名)、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类人员”证书;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览表及相应证书;
5、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清单;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 系 人:华女士 钱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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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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