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斯太至巴音呼都格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理顺公路交通投资建设体制机制*条政策措施》(内政发〔****〕**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路段节点改造工程,*是新建乌斯太互通*处,其中匝道跨线桥长***米,匝道长2.5公里,对互通区域*****线改造1.4公里,设计速度**公里/小时。*是新建青年桥互通*处,其中匝道桥两座,长***米,匝道长4.0公里,对互通区域*****线改造0.**公里,设计速度**公里/小时。*是改造星光互通、石炭井互通,星光互通匝道设计速度****/h;石炭井互通匝道设计速度****/h;既有主线、匝道完全利用,维持既有技术标准。*是乌兰布和大道平面交叉改分离立交桥,长***米,对*****改造1.4公里,设计速度****/h。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 | 标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初勘、初测、地形图测绘(含1:****地形图测绘及原有公路检测工作),详勘、定测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清单台账、标段预算编制、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竣工图的编制等)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2.3服务期限要求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
(4)设计配合服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之日止。
注:具体服务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或招标人另行约定的周期,开标记录表填写***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8月1日至****年08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网址:*****://***.***.***.***:****/******-***/*******/*****)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 **********)。
4.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4.3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 年 ** 月 22 日上午 ** 时 30 分。
5.3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
5.6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点击帮助手册。
5.7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 ** 号
电 话:0471-6969040
邮 编:01002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
电 话:0471-632015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号世纪兴源大厦****室
联 系 人:***
电 话:17310280276
邮 箱:******@***.***
9. 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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