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陵县****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标段)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南陵县****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标段)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3栋***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芳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定标备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苏****************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浦口区乡村精品线路-滁河线、苗园线及山贡里线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2.浦口区城南中心片区支路**、康健路建设及康华路、康健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3.江北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阶段建设工程顶山核心区施工。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投标人奖项 | 1.海东市平安心湿地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2.江北新区水环境提升系统*期(大桥北路以南)项目施工*标段。 | |
定标备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湘****************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9*吨/天改扩建工程配水干管-盼盼路(东*线~东*线)给水工程; 2.雨花区石碑大港片区*芙路截污干管工程; 3.桥头镇东引运河流域非工业区源头雨污分流工程第*标段(大洲社区)。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投标人奖项 | 1.湘潭市第*水厂提质改造和扩建工程(厂区部分); 2.枫树塘路(劳动路-黄金大道)、福中路(黄金大道-综保区围网)、*祥路(黄金大道-综保区围网)。 | |
定标备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 | |
证书编号:吉****************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第*批次(标段); 2.延吉市中环路*期工程; 3.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投标人奖项 | 1.东部快速路南延长线工程总承包; 2.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及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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