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营镇*营村原生活污水处理站拆迁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营镇*营村原生活污水处理站拆迁项目已由海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年4月**日第**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足部分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项目概况: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拆除及设备的迁移及安装。包括:***㎡原有设备用房拆除及清运;**.**㎡格栅井、调节池、初沉池拆除及清运;**.**㎡回水用池拆除及清运;***.**㎡人工湿地拆除及清运;面包砖铺装拆除及清运****.**㎡;砼硬化路面拆除及清运***.**㎡;围墙拆除清运****。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营镇*营村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拆除及设备的迁移及安装。包括:***㎡原有设备用房拆除及清运;**.**㎡格栅井、调节池、初沉池拆除及清运;**.**㎡回水用池拆除及清运;***.**㎡人工湿地拆除及清运;面包砖铺装拆除及清运****.**㎡;砼硬化路面拆除及清运***.**㎡;围墙拆除清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09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8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海能智招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 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号清水湾*期**号营业房
联系人:**、姜向东
电 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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