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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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乡县坪庄乡坪庄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市政 |
联系人 | 马越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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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乡县坪庄乡坪庄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计*** | *** | 服务-设计 | ******.0(元) |
公告内容
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镇精饲料加工生产线项目(基础设施)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第*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已注册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湖镇陈庄村。该项目占地**亩、填方*****立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土墙***立方米;硬化道路***.8米,宽9米;新建给水管**米,阀门井2座,新建污水管**米,配套检查井1座;敷设*相输电线***米通讯线***米,配套容量为*****双杠变压器1座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第*批中央衔接补助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个标段,选择*家中标单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7)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致。
3.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的内容包括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至少有两项同类工程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投标预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格式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网络。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胶装装订成册后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联系方式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南湖镇西华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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