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花门镇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4-0***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中坪塘清淤加固:中坪塘清淤最浅位置不低于0.6米,最深处不低于1.6米,平均清淤深度不低于0.8米;中坪塘挡土墙根据各塘特点,以3米高和5米高的标准,使用砌筑砂浆**.5,水泥***.5;挡土墙伸缩缝每***设置1条,采用沥青木板;
(2)双江桥河清淤****.***,河堤路面改造***.***,护岸整治提升***.***,母塘组水渠清淤加固;(3)方塘至富家公路硬化1.***,青花线至珠江段加宽1.***。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大写:********元整
t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全额付款: ¨预付款: t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采用*般程序验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备案单位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4年8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签订。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彭勃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复兴中路**号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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