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作业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对****************爆破施工作业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4年8月**日在********************东楼*楼**2会议室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现公示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爆破施工作业服务
招标编号:****-24Z***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4年8月2日
*、招标范围:
为夏店煤业提供爆破物品购买服务、相关爆破人员、服务井下组织爆破施工等工作。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4年8月**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地点:********************东楼*楼302会议室。
*、评标结果:
本项目废标。
*、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4年8月**日-***4年8月**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体育路和平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程服务科 ****-*******
业主单位:****************
地址:河南省汝州市夏店镇磨庄村村委会北***米
联系人及电话:***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号(平安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米路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张安 ****-*******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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