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老工作室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段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年******老工作室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宣传制作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具有本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和视频拍摄制作能力,有依法纳税良好记录,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关加工设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
3.2为适应宣传制作的时效性和方便业务对接联系,投标人在长沙市至少有*个宣传广告制作中心(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招标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投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年8月**日起至***4年8月**日**:**止公布。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向韶村平安街**号*****办公楼党委办公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定于****年8月**日**:**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向韶村平安街**号*****办公楼*楼会议室。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 长沙市芙蓉区向韶村平安街**号
邮 编: ******
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开户单位:******************
税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韶山路支行
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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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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