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现就格尔木车务段****年8月底至**月汽车清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格尔木车务段****年8月底至**月**日车辆清洁项目 2.设备名称及数量:**台 3.项目明细:小型汽车9台,中型汽车3台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年的须提供近*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凡参加******************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承接企业须是持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完成招标人所有车辆清洁工作,信誉、安全、质量良好的格尔木地区车辆清洁单位。 9.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需开具与营业执照名称相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格尔木车务段*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年8月**日**时**分起至****年8月**日**时**分止,每日 8 时 ** 分至 ** 时 **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格尔木车务段*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格尔木车务段*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格尔木车务段*楼会议室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格尔木市站前*路**号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站前支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日期:****年8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