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年9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宿松县****年乡镇卫生院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 乡镇卫生院采购设备:自动体外除颤仪6台、呼吸机3台、监护仪6台、心电图机6台、电子喉镜3台、吸引器3台。 | **.6 | ****年**月 | 1、本项目不属*签多年项目;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 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松县财政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
2 | 宿松县****年乡镇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乡镇卫生院采购救护车3辆。 | ** | ****年**月 | 1、本项目不属*签多年项目;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 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松县财政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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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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