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家泊镇西庄坨路提档升级工程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 项目概况 杨家泊镇西庄坨路提档升级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号4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杨家泊镇西庄坨路提档升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日内完成(实际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应配置: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三表一附注;三表一附注是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社保记录要求提供社保缴费收据,缴费通知单不能作为社保查询记录);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号4楼办公室) 方式: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号4楼办公室)现场获取;获取文件前请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电话***-********。未参加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号4楼开标室) *、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号4楼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杨家泊村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新开南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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