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内容如下:
1.项目预算:******.**元;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单价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1 |
球机 |
** |
0.** |
2 |
*向支架及监控立杆 |
** |
0.2 |
3 |
太阳能组合式灯杆 |
** |
0.2 |
4 |
***发光标识牌 |
** |
0.** |
5 |
反光衣 |
*** |
0.** |
6 |
荧光棒 |
*** |
0.** |
7 |
头戴灯 |
*** |
0.**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时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成功的相关截图)。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即可);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谈判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在制作报价文件时仍需提供上述材料。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汇款时务必加-****”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宇宁
办公电话:***********、***********
邮 箱:******.****@********.**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室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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