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湘江庙子源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湘交函[****]**号文下达实施计划,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许准字【****】**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县湘江庙子源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华县湘江庙子源村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华县湘江庙子源村,路线全长6.****,宽约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针对现状病害道路进行修复,以及增设完善线路内安全防护设施,项目总投资*******.**元。
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4 计划工期: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2 年,保修期 5 年);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 招标工 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 工程内容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 | / | 6.** | 本项目位于江华县湘江庙子源村,路线全长6.****,宽约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主要针对现状病害道路进行修复,以及增设完善线路内安全防护设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述名录或管理系统中相应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类人员 ”B 类证书;项目总工须具备:(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类人员 ”B 类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4 投标人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日回溯 5 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条里程长度不小于8.***的*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混凝土挡土墙、交安等工程,大中修、灾毁重建、养护类业绩不予认可)。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 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年和最 近第*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 年 9 月9日至 **** 年 9 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 登记和** 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 数字证 书(含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年9 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开标方式为“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解密,其它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 元)
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形式*: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
8.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 行咨询。
8.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章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 (详见第*章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联系人:唐斌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2栋2层***号
联 系人:***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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