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水泥分公司水泥助磨剂采购(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4年8月**日**时00分,在优质采平台(线上)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 评标结果
评标排序 |
公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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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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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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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标候选人名称:丰乐宝化学材料(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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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吨 |
公示期:***4年9月**日至***4年9月**日
发布媒体: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 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安徽成弘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润昌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无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 址: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4年9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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