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项目名称:********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无 服务开始时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 一、服务内容 为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修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交通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管理、公共交通管理、港航管理、财审管理、安全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机关内务管理及其他涉法事务。 二、服务年限 一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三、服务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三)协助起草、审查或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四)参与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行政调解、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 (五)参与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接待、处置等事宜; (六)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执行、申诉、抗诉等案件处理; (七)追讨行政罚款,出具律师催收函件; (八)协助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随队到各执法科室开展执法督查等; (九)协助开展案卷评查2次以上,包括对甲方提供案卷进行评查、撰写评查分析报告、反馈评查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等; (十)每周一次安排律师提供驻场法律服务(每次半天); (十一)处理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事项。 | 1 | ***,***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须是经司法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四)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政处分;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议价发起时间:****年**月**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服务内容:为********提供法律咨询、合同修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交通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管理、公共交通管理、港航管理、财审管理、安全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机关内务管理及其他涉法事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