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护理型床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孙家跃,张怀英,王玉侠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萧县中山路 **** 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护理型床及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路路南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双摇护理病床、全曲护理病床、床头柜、衣柜、床上*件套、监护仪、心电图机、除颤仪、气压治疗仪、排痰机、蜡疗机、中药熏蒸机(床式)、中频治疗仪、输液泵 、注射泵、制氧机、按摩椅 、轮椅秤 品牌:1.赢康、2.河北丁丁、3.赢康、4.宿州市前东、5.*衣阁、6.艾瑞康、7.艾瑞康、8.安保医疗、9.华伟医疗、**.华伟医疗、**.华伟医疗、**.华伟医疗、**.倍益康、**、湖南比扬、**.湖南比扬、**.北京神鹿、**.怡禾康、**.上海桤亚 规格型号:1.**-****、2.**-**、3.**-****、4./、5./、6.M-*****、7.***-*** 8.***、9.**-****、**.**-*****、**、**-****、**.**-****、**.**-*******、 **、*************、**.*************、**、**-**-****、**.**-****、**.***-***-*** 数量:1.**张、2.4张、3.**组、4.**组、5.**套、6.4台、7.4台、8.2台、9.1台、**.1台、**、1台、**.1台、**.1台、**、**台、**.**台、**.1台、**.1台、**.1台 单价:1.****元、2.****元、3.***元、4.****元5.***.4元、6.****元、7.*****元、8.*****元、9.*****元、**.*****元、**.*****元、**.*****元、**.****、 **.****元、**.****元**.****元、**.****元、**.****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孙家跃(组长),王玉侠,张怀英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0.5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中山路 **** 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萧县中山路 **** 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扬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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