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队南出口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金山花园1号楼1层涂山东路****号
中标折扣率:**%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大队南出口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统*配送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蛋类、禽类、蛋类、乳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服务期限:1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
(1)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沿淮路***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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