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武汉动车段高级修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批次)(动车组运用、检测设备)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6页中招标公告附表**-**(动车组智能装配扭矩工具及控制系统)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动车组高级修检修同类产品的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由使用单位或上级单位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问:投标人提供的该项动车组高级修检修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是否应为投标人作为生产商直接销售所产生的业绩?
答: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业绩是指投标人作为动车组智能装配扭矩系统供应商所产生的直接供货业绩。
2、招标文件第**页中评标办法前附表(**-**(动车组智能装配扭矩工具及控制系统))2.2.2 (3)技 术评审对投标人生产能力的评价(** 分)中规定: a、取得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4 级及以上证书得 3 分, 3 级得 2 分,2 级及以下得 1 分。 b、取得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 *** 级及以上得 2-3 分,低于 2 级得 1 分。 c、取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 2 级得 2 分,2 级以上得3 分,低于 2 级得 0 分;并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d、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能力达到 *** 级及以上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 问: 以上*项技术等级能力要求,我司理解为是保障投标设备供货质量;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以上生产能力评价我公司理解应是针对授权商(实际供货商)的要求。
答: 本次招标产品为系统集成类综合产品,本评分标准是对投标人自身相应能力的衡量,根据具备的能力等级给予对应的评分,不针对第*方。
3、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书**-**(动车组智能装配扭矩工具及控制系统)中的2.6.1.** 无线电动智能扭力扳手描述的“9)具备残余扭矩值检测功能,提供证明材料。”经咨询国内外主流扭矩扳手厂家(如:阿特拉斯、英格索兰、马头、诺霸等)无线电动智能扭力扳手均不具备残余扭矩值的检测功能,且无法实现该功能,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无线电动扳手残余扭矩值的检测功能。
4、招标文件第*章技术规格书**-**(动车组智能装配扭矩工具及控制系统)中的2.6.1.** 有线电动智能扭力扳手描述的“6)具备残余扭矩值检测功能,提供证明材料。”经咨询国内外主流扭矩扳手厂家((如:阿特拉斯、英格索兰、马头、诺霸等)无线电动智能扭力扳手均不具备残余扭矩值的检测功能,且无法实现该功能,建议删除。
答:同意删除有线电动扳手残余扭矩值的检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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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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