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老城区排涝综合整治工程---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病害处置监理项目的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滁州市老城区排涝综合整治工程---市政道路排水管网病害处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下:
问题1、本公司拟派总监为部队转业干部,根据《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国转联8号文,军转干部每月由中央财政发放退役金,不再缴纳地方养老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在本公司的注册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题2、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第*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⑤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现予以删除。
4、招标文件中“中标单位中标后,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根据招标要求所配置的监理人员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个月的社保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所提供的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修改为:“中标单位中标后,在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根据招标要求所配置的监理人员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个月的社保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所提供的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现予以删除。
注: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日期:***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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