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蜀山区****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欢路6号*诺商务中心***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角*分(*******.**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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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蜀山区****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
施工范围: |
本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南岗镇境内,本次设计为蜀山区**** 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共有隐患点**处,路面宽度为 3.**-6.**(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 |
施工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 |
执业证书信息: |
皖************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号)收费标准(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金额:人民币********元*角*分(*****.**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泽路交口向西***米)*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蜀山区****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号民生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 **** 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泽路交口向西 *** 米)*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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