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平组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端平组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端平组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龙伏镇泮春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招标上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已入库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公路工程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或者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投标单位法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你单位于 ****年9月**日起至****年9月**日上午9:**至**:**下午**:**至**:**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龙伏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开标前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确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第*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浏阳市龙伏镇泮春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石嘴小区*栋*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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