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4年9月**日上午**:**在村部小会议室对柏铃村组级道路节能路灯维修项目进行公开竞标,现竞标结束,将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柏铃村组级道路节能路灯维修项目
2、招标人:****************
3、联系人:**************
*、中标结果
1、中标单位:***************
2、中标金额:*****.**元。
综合单价为***元/盏,按甲方实际验收工程量结算。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浏阳市柏加镇纪检办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招标人对异议的回复。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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