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庄盛景小区周边道路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庄盛景小区周边道路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 ,采购人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庄盛景小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含:*庄子北路(*生西街—海丰大道)、*庄子南路(*生西街—海丰大道)、*生西街(*庄子北路—*庄子南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约**.**亩),土地均已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正在办理供地手续,道路断面形式依据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
2.2 采购范围:*庄盛景小区周边道路工程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止
2.4 工程地点:*庄盛景小区
2.5 质量要求:满足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响应,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沧州办事处(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室)获取采购文件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谈判文件***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9 月 **日 ** 时**分,地点为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京贵中心5号楼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室
联系人:张东 刘国忠、***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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