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石垭至普安段改建工程片石(第*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岳池县石垭至普安段改建工程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岳池县石垭至普安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安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安发改〔****〕***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招标的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川省广安市岳池县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主线全长约7.1公里。为加强项目与****线的有效衔接,在石垭镇分水岭村附近设置分水岭连接线,长度约0.**公里。主线采用双向*车道*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分水岭连接线采用*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含连接线)路基土石方***.1*立方米,路面***.***平方米,设置涵洞**道,桥梁****.**/5座(大桥),天桥***/1座,配套有雨水管道、照明、绿化景观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2.3交货地点:本招标文件中约定交货地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采购量: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清单。 2.6招标范围:第*章供货要求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无 3.3其他要求 3.3.1业绩要求:☑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片石或碎石供货合同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材料进场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3.3.2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即***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 月**日开始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广安市(州))(网址:*****://*******.**/)—“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9时**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开标方式:本项目现场开标,投标人到现场递交规定的所有投标文件,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表4.2.1),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川建设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号1楼 邮 编:******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采购单位异议受理人:谭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段**号-**号 邮 编:******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