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安区管道路绿化社会化养护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丽丽、翁晶、李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山街道仓山*达广场C区3号楼**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晋安区管道路绿化社会化养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正第*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及商务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原招标文件内容第*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1、服务要求响应,现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服务要求响应 | **.****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分(共计**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共计2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凡标有“★”项目有下级序号,项下的所有内容为*项技术条款;除“★”技术参数外的为*般技术项,共计**项(*般技术项下包含标注有“★”内容的,标注有“★”的内容不计入*般技术项评审),项号1-项号**每负偏离*项扣0.7分,项号**负偏离*项扣0.9分,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 【注: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涉及要求投标人提供佐证材料证明的,投标人须逐项提供佐证材料,投标人在提供佐证材料的同时须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标注该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如因投标人所填页码有误或填写的页码不完全或投标人的佐证材料与响应承诺情况不*致的,从而影响了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判定,评标委员会可能会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负偏离)】。 |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商务项/4、综合实力(*),删除此项评分。
3.原招标文件内容第*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技术项(**×**)满分为**.****分;商务项(**×**)满分为**.****分
现更正为:技术项(**×**)满分为**.****分;商务项(**×**)满分为**.****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邮箱:*******@***.***
名称:**************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金山街道仓山*达广场C区3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丽丽、翁晶、李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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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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