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蓟州设计[****]****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市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项目)〔****〕**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3 *元,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3*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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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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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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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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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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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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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军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文春(印鉴)
办公地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号***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管理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号
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管理科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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