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宿州经开区中、小学教学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宿 州 市 ) ****://******.****.***.**(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宿州经开区中、小学教学物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包含办公电脑、智慧黑板、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桌椅、打印机、空调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免费质保期*年,其中智慧黑板须提供*年售后服务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号),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规定执行。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 **%(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
(****://******.****.***.**/***/*************/***************.******)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时间:****年9月**日至 ****年9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年**月**日9点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 ****元的货物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规定执行。
2、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 **%。
3、本项目的询标采用系统内发出质询的方式,质询回复时间不超过质询发起后的 ** 分钟,若超过 ** 分钟不作出回复,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鞋城*路 ***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元*新天地**栋**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 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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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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