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桂财综〔****〕**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等规定,对杨湾至龙茗公路路面提升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业务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范围 | 采购控制价 (*元) | 工期 | 备注 |
1 | 杨湾至龙茗公路路面提升工程 | 沥青面层等 | **.****** | ***天 | 施工标 |
3.采购方式
3.1本次采购方式实行“*重*大”集体决策确定。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4.2本次采购要求各供应商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报名地址
采 购 人:********
地 址:广西崇左市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6栋4楼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提交资料:
⑴正本(*份):介绍信、委托书、报价函(含工程量清单)等材料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中级职称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总工中级职称证、总工身份证、公司业绩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的材料,请按上面提供材料要求顺序排序,非原件需每页都加盖公司章。以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扫描成***格式后存于U盘与报名材料*起提供,文件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⑵副本(*份):报价函、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电 话:****-*******
联 系 人:吴统安
监督部门: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电话: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公告墙上发布,公告期3天。本次采购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公告墙上发布,公示期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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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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