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淮北市招商大厦玻璃幕墙改造工程 | ||
品目 | 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勇(组长)、李元强 、吴振宇(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新城国际B座****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淮北市招商大厦玻璃幕墙改造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淮北市招商大厦玻璃幕墙改造工程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濉溪经济开发区英科大道**号商贸基础设施办公楼***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淮北市招商大厦玻璃幕墙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淮北市招商大厦玻璃幕墙改造工程,位于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与孟山路交叉口招商大厦。施工主要内容:外墙亮化灯带拆除、室外台阶拆除与新做约 **.****、屋面现状防水卷材拆除与新做、现状玻璃幕墙及幕墙龙骨拆除与更换、外立面现状墙面抹灰层拆除与新做、室内现状护栏、防盗窗拆除、窗台板拆除与新做、砌体拆除、新砌砖墙、构造柱、金属纱窗、窗帘(约 ***.***,高 2.**)、外墙面涂膜防水、块料墙面、外墙面清洗、块料面层与找平层拆除与恢复、幕墙接缝处胶条铲除与新做、其他*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海涛 执业证书信息:皖****************、皖建安B(****)******* |
*、评审专家名单:刘勇(组长)、李元强 、吴振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号文和发改**[****]***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_**/******.****。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 *** 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新城国际B座****室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线上提出投诉网址:****://**.***.***.***:****/**********_**/******.****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新城国际B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1.报价表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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